吴灿江商业地产律师团队
主任

武汉市商业地产律师吴灿江:深耕领域,专业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9-25 2 次 本站

在武汉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吴灿江。作为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吴灿江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商业地产领域,吴灿江律师更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个人简介

吴灿江律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华中农业大学农学学士。自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一直致力于公司并购、外商投资、房产开发、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吴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还拥有近二十年的丰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中英文双语进行工作。他的细致负责、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使他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社会兼职及荣誉

吴灿江律师的社会兼职和获得的荣誉也充分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地位。他曾担任第七届湖北省律协国际商事专委会副主任、第五届武汉市律师协会涉外委员会副主任,并且是武汉市民进委员会律师公益团成员。此外,他还被聘请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统一战线智库专家、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以及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实践指导老师。这些荣誉和职务不仅是对他个人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他多年来在法律领域辛勤耕耘的肯定。

经典案例

案例一: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某某美容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5日,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与武汉市某某美容店(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和《储藏室使用协议》,约定由被告承租某办公楼第13层02/03单元及S01室储藏室。然而,被告自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欠付租金等费用,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未支付。最终,原告于2025年12月8日向被告邮寄了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函,并于同年12月9日送达。

文章插图

辩护思路

锁定合同效力与解除权:主张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欠租经催告仍不支付、构成根本违约,原告依约取得解除权。
以送达时点确定解除日:以解除通知函送达时间为节点,主张两份合同于当日解除,并据此划分"解除前应付费用"与"解除后占用费"两个阶段。
分层主张解除后果:分别主张合同解除前欠付费用(租金、物业费、水费、仓储租金)、拆除恢复费用、逾期占用费及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主张:依"剩余租赁期租金+物业费"标准主张6个月违约金,并说明其中已包含解除前的租金、物业费,不再重复主张。

办案结果

确认两份合同于2025年12月9日解除。
被告已付租赁保证金及公共事业保证金合计50868.5元冲抵后不予退还。
被告支付占用费3170.58元。
被告支付违约金53384.8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二: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吴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30日,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与吴某(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房屋。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因中央空调问题和车位数量减少等问题,于2025年8月16日至19日搬离并腾空房屋。原告随后向被告邮寄了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函,但因被告拒收被退回。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解除,并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和违约金。

辩护思路

主张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无权单方退租,其擅自搬离构成违约;原告依约取得解除权,并以邮寄解除通知函并送达为节点主张合同解除。
分别主张欠付的保底租金、物业费、电费,以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
针对被告抗辩逐一反驳:空调、车位瑕疵不构成解除事由;合同并未于8月19日实际解除;被告保留U型锁、未交还房屋,原告有权继续主张费用。

办案结果

确认《房屋租赁合同》于2025年10月31日解除。
被告已付履约保证金12500元不予退还。
被告支付违约金12326.71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总结

吴灿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商业地产领域为客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无论是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还是涉及多方利益的商业谈判,他都能游刃有余地处理,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在未来,吴灿江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首页 吴灿江律师商业地产普法专栏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