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的商业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有一位备受尊敬的专业律师——吴灿江。他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与赞誉。
吴灿江律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华中农业大学农学学士,现任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吴灿江律师积累了近二十年的丰富经验,擅长公司并购、外商投资、房产开发、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领域。他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还掌握了各种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技巧,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吴灿江律师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和社会兼职:
第七届湖北省律协国际商事专委会副主任;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5日,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某某美容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储藏室使用协议》,约定租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然而,被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欠付租金等费用,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未支付。最终,原告于2025年12月8日向被告邮寄《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函》,同年12月9日由被告经营者张莎签收。2026年1月6日,被告搬离物品,但未恢复房屋装修原状,房屋亦未另行出租。
辩护思路
锁定合同效力与解除权:主张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欠租经催告仍不支付、构成根本违约,原告依约取得解除权。办案结果
确认两份合同于2025年12月9日解除;案情简介 2025年6月30日,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吴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13个月),免租期30天,含税月租金8303.75元、月物业费4196.25元。签约前,双方曾就车位数量、免租期长短、房租金额等通过微信反复沟通。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两个月租金及物业费25000元、押金12500元、公共事业保证金1000元。后因中央空调问题和车位减少,被告于2025年8月16日至19日搬离并腾空房屋,但保留自装U型锁未交还。
辩护思路
主张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无权单方退租,其擅自搬离构成违约;原告依约取得解除权,并以邮寄解除通知函并送达为节点主张合同解除。办案结果
确认《房屋租赁合同》于2025年10月31日解除(既非原告主张的11月9日,也非被告主张的8月19日);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25日,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某某时尚美容美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23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7日,首年月保底租金17810.90元、月物业费11933.60元、月市场推广费1581.20元。被告租金交至2024年8月31日,并支付租赁保证金99468.05元、公共事业保证金3729.25元(合计103197.30元)。2024年9月起欠付租金,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停业超十日。2024年10月22日原告邮寄《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但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被退回。
辩护思路
以邮寄解除函及合同第15.1条"寄出后第三天视为收讫"主张合同于2024年10月25日解除;办案结果
确认于2024年11月10日解除。法院认为邮寄解除函所用收件电话非合同约定电话,直接适用"寄出后第三天视为收讫"有违公平原则;以2024年11月10日对房屋进行围挡之日作为实际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之日(非原告主张的10月25日)。吴灿江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多起复杂的商业地产纠纷案件。他的专业精神和敬业态度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尊重,成为武汉市商业地产法律服务领域的佼佼者。